公職人員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是違法的。公職人員參與輕者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或者開除公職。情節很嚴重的還會依法被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在這其中,公職人員還是是組織者,并且非法集資數額構成立案標準,形罰最高可達到無期徒刑。
一、關于退休人員政務處分的問題
對于已退休公職人員,無論其違法行為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后發生的,監察機關等都可以對其立案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如果是應當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的,則不再給予政務處分或處分,如果是應當予以降級、撤職、開除的,則應按規定調整其享有的待遇。同時,對于已退休公職人員違法取得的財物和用于違法行為的本人財物,應當被依法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依法上繳國庫等。
二、刑滿釋放后能領取退休工資嗎
刑滿釋放后沒有退休金,公職人員被判刑后給予開除公職處分的沒有退休金。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三、涉惡立案標準是什么
涉惡立案標準是:
1、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組織罪,任何有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的人都將構成刑事犯罪,對組織者、領導和積極參考者追究刑事責任;
2、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外國黑社會組織進入中國發展黑社會組織,將構成犯罪,對入境組織者追究刑事責任;
3、包庇,縱容黑社會組織罪。
涉惡立案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公職人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分子,構成犯罪。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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