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出交通事故需要根據以下情節進行判罰:
1、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但是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交警部門可以對駕照進行吊銷,并且行為人在五年內都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甚至是可以處以拘役,并處罰款;
2、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醉酒駕車后逃逸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行為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車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所說的嚴重后果是指,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由此可見,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但前提是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同時辦理相關的取保手續后才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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