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賠償金年齡從什么時間開始計算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7:32:52
殘疾賠償金年齡從什么時間開始計算
法律分析: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年齡按照三個階段計算:1、在定殘日凡六十周歲以下的一律按二十年計算;2、凡七十五周歲以上的一律按五年計算。3、六十周歲以上七十五周歲以下的每年滿一歲減少一年。以定殘日作為起算日,前兩種情形的受害人幾乎沒有影響,但卻對第三種年齡段的受害人影響極大,在審判實踐中也倍有爭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導讀法律分析: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年齡按照三個階段計算:1、在定殘日凡六十周歲以下的一律按二十年計算;2、凡七十五周歲以上的一律按五年計算。3、六十周歲以上七十五周歲以下的每年滿一歲減少一年。以定殘日作為起算日,前兩種情形的受害人幾乎沒有影響,但卻對第三種年齡段的受害人影響極大,在審判實踐中也倍有爭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分析: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年齡按照三個階段計算:1、在定殘日凡六十周歲以下的一律按二十年計算;2、凡七十五周歲以上的一律按五年計算;3、六十周歲以上七十五周歲以下的每年滿一歲減少一年。以定殘日作為起算日,前兩種情形的受害人幾乎沒有影響,但卻對第三種年齡段的受害人影響極大,在審判實踐中也倍有爭議。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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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賠償金年齡從什么時間開始計算
法律分析: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年齡按照三個階段計算:1、在定殘日凡六十周歲以下的一律按二十年計算;2、凡七十五周歲以上的一律按五年計算。3、六十周歲以上七十五周歲以下的每年滿一歲減少一年。以定殘日作為起算日,前兩種情形的受害人幾乎沒有影響,但卻對第三種年齡段的受害人影響極大,在審判實踐中也倍有爭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