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設立商業銀行,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
商業銀行開辦銀行卡業務的條件有哪些
商業銀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開業3年以上,具有辦理零售業務的良好業務基礎;(二)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監控指標,經營狀況良好;(三)已就該項業務建立了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有明確的內部授權審批程序;(四)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相應的管理機構;(五)安全、高效的計算機處理系統;(六)發行外幣卡還須具備經營外匯業務的資格和相應的外匯業務經營管理水平;(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商業銀行成立要什么材料
設立商業銀行,申請人應當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一)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商業銀行的名稱、所在地、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二)可行性研究報告;(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設立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需要什么材料
設立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申請人應當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一)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名稱、營運資金額、業務范圍、總行及分支機構所在地等;(二)申請人最近二年的財務會計報告;(三)擬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四)經營方針和計劃;(五)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的資料;(六)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一)吸收公眾存款;(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三)辦理國內外結算;(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五)發行金融債券;(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八)從事同業拆借;(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十)從事銀行卡業務;(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設立商業銀行要具備的條件是什么
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設立商業銀行,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 該內容由 閆璨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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