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之后逃跑的等于逃脫了治安管理處罰,公安機關會進行抓捕,若進行行政拘留的話,最多可以達到5天。若行為人吸毒成癮,可以通過社區進行戒毒,若毒癮嚴重,社區無法使其戒除毒癮,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1、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2、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后,經診斷評估,對于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
3、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于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4、 對于被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不超過三年的社區康復。
5、社區康復參照本法關于社區戒毒的規定實施。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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