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遷中對承租人的補償安置方式:
1、租賃權安置。
即由被拆遷人另行提供房源,出租給承租人,并由被拆遷人與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安置房的來源可以是被拆遷人自行提供的,也可以是拆遷人提供的?!恫疬w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p>2、貨幣安置。
即由拆遷人、被拆遷人對承租人給予貨幣補償,并解除合同,由承租人自行解決用房問題。
3、準產權安置。
有些地方在處理具有福利分房性質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時,即由承租人享受購房面積等相關補償。即承租人享受了本來專屬于被拆遷人的產權調換安置的權利,但其又不完全等同于產權調換安置,是一種準產權調換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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