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視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判定,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種,若一方在婚前出全款,或者父母出全款購房,且房產登記在該方一人名下,則該房產屬于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第二種,若一方在婚前出了首付,或者由父母出了首付進行購房,房產登記在該方一人名下,婚后進行還貸,該房產仍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但另一方可在離婚時就婚后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主張進行相應的分割。
第三,若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房,或者一方出資購房,但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則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進行相應的分割。
一、婚后單獨所有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若房產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無論房產登記在哪一方名下,房產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均分。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購買的房屋,并且登記在該方名下的,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房屋屬于支付首付款方,但是該方需要補償另一方。
二、婚前買的房子婚后賣掉的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約定,一般應屬于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榍胺慨a婚后賣掉,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分具體情況討論:
1、婚前房產結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額出資,并且登記在一方名下,那么該房產屬于登記者所有?;楹筚u掉房產,也是屬于登記者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兩人名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4、婚前財產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還貸或者出首付款者用個人婚前財產還貸的,離婚時該房屋賣掉后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進行分割。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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