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這類案件中,律師有以下代理權限:
(一)擔任自訴人的訴訟代理人
1、代理律師 幫助自訴人分析案情,確定被告人和管轄法院,調查、了解有關事實和證據,代寫刑事起訴狀。
2、自訴人同時要求民事賠償的,代理律師可協助其制作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具體的賠償請求及計算依據。
3、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律師可以代理自訴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代理律師依法出席法庭審理幫助自訴人行使控訴權。
(二)擔任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
律師可以接受自訴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擔任辯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