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爭取孩子撫養權要準備能夠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教育孩子的證據。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八周歲的,那么要爭取孩子的同意,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會聽取孩子的意見。
一、女方怎么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爭取撫養權可以從以下條件出發:
(一)自身優于對方的基本條件
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
(二)自己父母優于對方父母的基本條件
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自己提供的生活環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長
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四)多與孩子溝通,與孩子建立良好的關系
一般情況,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
二、一方起訴離婚如何應訴
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需要視情況應訴:
1、如果不同意離婚,那就在訴訟中提出不同意離婚的主張,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證據;
2、如果同意離婚,但對原告提出的夫妻財產分割、夫妻債務分擔或孩子撫養權、撫養費問題不認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證據。
一、離婚訴訟中爭取孩子撫養權需要的證據如下: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
二、起訴離婚需要帶上以下材料:
1、離婚起訴狀兩份;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如果原件丟失,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開具婚姻關系證明;
3、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5、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么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總的來說,被起訴離婚后,一般被起訴者是會收到傳票的,此時就只能應訴了。如果不同意離婚,那就在訴訟中提出不同意離婚的主張,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證據,因為法官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同意離婚,但對原告提出的夫妻財產分割、夫妻債務分擔或孩子撫養權、撫養費問題不認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證據,讓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三、孩子撫養權的爭取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孩子撫養權的爭取需要提供的證據為:
1、夫妻雙方取證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水平等;
2、孩子的意見。對十歲以上兒童,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時,會考慮聽取兒童的意見;
3、兒童生活環境取證。處理離婚案件中兒童撫養問題的原則是不影響兒童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一方靠近學校,或者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最有利,當然更有可能獲得孩子的監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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