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收款方,可能需要承擔逾期未還款的清償責任。擔保貸款需要提供擔保人,但擔保人可能被控告、破產或死亡,同時多名擔保人并非安全。擔保貸款有明確約定時,擔保人只需承擔民事責任,否則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法人可以擔任貸款擔保人,但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能作為擔保人。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擔保人。
法律分析
作為收款方,自然存在風險。除非與銀行之間有明確約定,否則,可能需要承擔逾期未還款的清償責任。如果為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承擔以下風險:擔保人可能被控告,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多名擔保人并非安全,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擔保。
一、擔保貸款要有擔保人本人嗎?
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若是一般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若是連帶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二、法人是否可以做貸款擔保人
法人可以擔任貸款擔保人。具有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可以作為擔保人。但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能是擔保人。所謂擔保人,又稱擔保人,是指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是擔保人。其他組織或公民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如學校、幼兒園、醫院等,社會團體不得擔保人。
拓展延伸
抵押貸款擔保人承擔哪些風險
擔保人即為保證人。在不同的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以下幾點: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代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及利息的風險。幫別人擔保貸款百需要承擔一般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不僅要作為擔保人的聯系人,協助督促貸款人按期還款,就是萬一貸款人不能按期還款,也可能被債權人起訴,代替貸款人還款。
結語
作為收款方,需要明確可能存在的風險。除非與銀行之間有明確約定,否則可能需要承擔逾期未還款的清償責任。如果為別人擔保貸款,則需要承擔擔保風險,包括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擔保人只需要提供擔保,在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承擔償還責任。法人可以擔任貸款擔保人,但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能作為擔保人。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擔保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九條擔保人應當保證被擔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擔保人不履行擔保義務,致使被擔保人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的,由公安機關對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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