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協議和遺囑有效,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如夫妻雙方同時死亡,無遺囑則按法定繼承分配。如死亡順序無法確定,按上述方法分配。但如夫妻有共同遺囑,一方死亡后遺囑無效。
法律分析
婚內財產協議和遺囑都有效。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情況下簽定的婚內財產協議,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對簽約的雙方都有約束力。如果夫妻雙方同時死亡,且雙方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分配遺產,但是如果是夫妻雙方死亡順序無法確定的,則推定雙方同時死亡,按照上訴分配方法進行遺產分配,但是如果是夫妻雙方立有共同遺囑的,一方死亡后遺囑是不會發生法律效力的。
拓展延伸
婚內財產協議與遺囑的效力對財產分配產生的影響
婚內財產協議和遺囑作為法律文件,在財產分配方面具有重要的效力和影響?;閮蓉敭a協議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中達成的協議,用于約定財產的所有權、分配方式等事項。遺囑則是個人在生前制定的財產分配指示,用于在死后分配財產。這兩者的效力在財產分配方面產生重要影響?;閮蓉敭a協議可以約定夫妻雙方的財產歸屬、債務承擔等,遺囑則可以指定財產繼承人及分配方式。根據法律規定,婚內財產協議和遺囑的效力受到法律保護,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婚內財產協議和遺囑的效力直接影響著財產的分配結果,對于保障財產權益和實現個人意愿具有重要意義。
結語
婚內財產協議和遺囑的效力對財產分配具有重要影響,受法律保護。協議需真實表示且合法,具約束力。夫妻雙方同時死亡無遺囑,按法定繼承分配;如順序不確定,則推定同時死亡,按上述方法分配。共同遺囑一方死亡后無效?;閮蓉敭a協議約定財產歸屬、債務承擔;遺囑指定繼承人及分配方式。法律規定保護其效力,確保財產權益和個人意愿得以實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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