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橐鲫P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征契稅。也就是說,即使是婚前房產,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也不需要繳納契稅。如果是加減人和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關系。加名字,只有幾百元工本手續費,沒有稅費。如果不是夫妻關系。加和減名字都需要繳納稅費。
一、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財產稅有哪些?
1、房產稅:按房產余值從價計征(房產原值-減除比例0-30%>)乘1、2%和按按收入從租計征(租金收入乘12%)。
2、城市房地產稅;
3、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定額稅率,即幅度差別稅率,分為四級,按平方米計算。
4、車船稅:實行從量征收,載客汽車、摩托車按輛計征,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按算重噸位計征,船舶按凈噸位計征。
5、車輛購置稅:實行比例稅率,稅率為10%。
6、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
7、耕地占用稅:實行幅度定額稅率。分地區按平方米計算。
8、船舶噸稅: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按船舶凈噸位和使用期確定累進稅額標準
法律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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