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遺產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根據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有明確表示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2、如果是在結婚登記之前繼承的,對于沒有明確表示歸雙方所有的,應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父母遺產房不可以直接賣。在將遺產房屋進行買賣時,必須將房屋過戶到繼承人的名義后,才可以將房屋出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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