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的區別如下:
1、婚前加名,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晌團沖如果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或培婚前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等不菲的稅費。加名行為就是贈與行為,離婚的時候一人一半;擾轎昌
2、婚后加名,婚后加名一般是不收費用的,只需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當地的政策?;楹蠓慨a證加名不需要交納契稅等帆清稅費,婚后加名比婚前加名要劃算很多?;楹蠹用麑儆诨閮蓉敭a約定的行為,該房屋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離婚后按照房屋產權所屬的約定的產宴殲權比例劃分,沒做比例可以視為一人一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緩扒)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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