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 買房 婚后加名字可以嗎?因為現代社會房子成為一種價值較高的商品,很多準備 結婚 的已經購房的或者打算購房的對 房產證 上的名字以及日后房子的歸屬問題很在意,下面我們來解釋一下。 對于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可以嗎?這個問題,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體解釋如下: 根據的是 物權法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 契稅 ?!庇捎趯?婚前財產 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 印花稅 、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至于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還完 貸款 后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 身份證 ,及其產權證, 結婚證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么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請加名。 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 離婚 ,他有權利分割。 以上是根據物權法的具體解釋,通過以上看出婚后是可以再 房產證上加名字 的,但是是要收取契稅的。
《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 不動產登記 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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