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給了別人安全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0:26:46
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給了別人安全嗎?
法律分析。不安全。最好不要借給別人使用,如果請他人代自己辦事,也要托付給信任的人。身份證復印件要保管好,不用的或者作廢的要處理好,不能隨意丟棄。使用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事情時,身份證復印件要做標注,最好使用藍色或黑色的筆書寫。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導讀法律分析。不安全。最好不要借給別人使用,如果請他人代自己辦事,也要托付給信任的人。身份證復印件要保管好,不用的或者作廢的要處理好,不能隨意丟棄。使用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事情時,身份證復印件要做標注,最好使用藍色或黑色的筆書寫。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法律分析:
不安全。最好不要借給別人使用,如果請他人代自己辦事,也要托付給信任的人。身份證復印件要保管好,不用的或者作廢的要處理好,不能隨意丟棄。使用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事情時,身份證復印件要做標注,最好使用藍色或黑色的筆書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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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給了別人安全嗎?
法律分析。不安全。最好不要借給別人使用,如果請他人代自己辦事,也要托付給信任的人。身份證復印件要保管好,不用的或者作廢的要處理好,不能隨意丟棄。使用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事情時,身份證復印件要做標注,最好使用藍色或黑色的筆書寫。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