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主體要件有:主體是一般主體,即符合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單位。該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客觀方面是實施了領導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行為。
一、黑惡勢力犯罪怎么認定
黑惡勢力犯罪認定如下:
1、行為人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二、組織賣淫罪應怎樣認定
組織賣淫活動符合以下構成要件的,就可認定為組織賣淫罪: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權利和社會道德風尚。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組織、策劃、指揮他人賣淫的行為。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具有組織他人賣淫的“組織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組織他人進行賣淫活動的行為,并且明知這種組織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三、積極參加黑惡勢力組織一般判幾年
積極參加黑惡勢力組織一般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是指組織、領導或者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它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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