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借給別人信用卡的話,還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如果他拿你的卡做一些譬如洗錢,存放非法所得等違法的事,你也會面臨牽扯的危險。而且信用卡使用者透支長期不還的話,信用卡所有人必須替其還款,并將面對個人征信損失的問題。如果借給別人的是借記卡的話,一般而言沒有什么風險,因為借記卡不能透支而且不會影響個人信用,所以影響較小。不管怎么樣說,自己辦的卡最好不要借給別人,哪怕是關系特別好的朋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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