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保證金退還的程序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9:56:37
取保候審期間保證金退還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間繳納的保證金在案件結案后會被退還,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操作。法律依據。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保證金義務。案件審結后,保證金應當返還?!?。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繳納的保證金,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存入專用賬戶,并在案件審結后及時返還?!?。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已經履行了保證金義務,案件審結后應當將保證金及時返還?!?。
導讀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間繳納的保證金在案件結案后會被退還,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操作。法律依據。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保證金義務。案件審結后,保證金應當返還?!?。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繳納的保證金,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存入專用賬戶,并在案件審結后及時返還?!?。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已經履行了保證金義務,案件審結后應當將保證金及時返還?!?。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間繳納的保證金在案件結案后會被退還,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法律依據:
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保證金義務。案件審結后,保證金應當返還?!?p>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繳納的保證金,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存入專用賬戶,并在案件審結后及時返還?!?p>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已經履行了保證金義務,案件審結后應當將保證金及時返還?!?p>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建立保證金管理制度,加強保證金管理,保證保證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及時返還?!?p>根據以上法律依據,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被取保候審的人應按期繳納保證金,并在案件審結后及時返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建立保證金管理制度,加強保證金管理,確保保證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及時返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取保候審期間保證金退還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間繳納的保證金在案件結案后會被退還,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操作。法律依據。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保證金義務。案件審結后,保證金應當返還?!?。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繳納的保證金,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存入專用賬戶,并在案件審結后及時返還?!?。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已經履行了保證金義務,案件審結后應當將保證金及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