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構成犯罪是否會有案底
視情況而定。如果不構成犯罪也不被拘留,則不會有案底;如果不構成犯罪但是被刑事拘留,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會留有案底;如果刑事拘留后當事人的犯罪證據不足或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這樣不會留有案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二、不構成犯罪有案底怎么辦
可以帶著證據去找公安部門,要求撤銷案底記錄。人民檢察院對已構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可免除刑罰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請人民法院審判而終結訴訟的處理決定。人民檢察院對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和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訴的決定。
被刑事拘留后可能會留有案底也可能不會留有案底。如果刑事拘留后當事人的犯罪證據不足或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這樣不會留有案底,視情況而定也可給予行政拘留處罰,這樣會留有案底,因為行政拘留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所以肯定會留下案底,記入檔案。
三、案底的概念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第二百八十七條
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除本章已有規定的以外,按照本法的其他規定進行。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免除前科報告義務,就業時無需向用人單位說明犯罪經歷?,F實中也有派出所為封存案底的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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