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不訴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則不會有案底。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而且因犯罪情節輕微或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訴的,會有案底。
一、取保候審中不留案底的情況
根據《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第五條本規定所稱的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調解協議,不予處罰決定;
2、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決定,以及交通違法罰款(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
3、傳喚(強制傳喚)、繼續盤問、拘留審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協議、撤銷刑事案件決定;
2、因沒有犯罪事實(含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
3、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辦理或者刑事訴訟活動中形成的,記載案件受理、立案、調查取證、起訴、審判等內容的過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關規定已被封存或者應當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間實施的違法犯罪的處理記錄,但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
其實關于取保候審留不留案底,關鍵看你有沒有做正式的處罰決定,即使是警告,向你告知并做出處罰決定(當場處罰決定書),那么也會有記錄。
二、《刑事訴訟法》對于不起訴的規定
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三、法院判我無罪釋放可是有案底怎么辦
可以到法院咨詢,因為無罪釋放是沒有案底的。法律規定因沒有犯罪事實(含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或者其他情形的,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的,不會有法律規定的違法犯罪證明記錄,即不會有案底。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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