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于分居協議沒有特別約定,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公證、見證不是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一、分居多少個月視為自動離婚有這個說法嗎
夫妻無論分居多久都是不會自動離婚的。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自動離婚的情形。離婚只能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1、協議離婚的,雙方協商好之后,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2、訴訟離婚的,一方擬好起訴書,準備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去當地的法院起訴離婚即可。一般情況,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判決準予離婚。
二、分居多長時間就可以離婚
分居時間不影響雙方辦理離婚。如果雙方都愿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就可以辦理協議離婚。對于訴訟離婚,法律規定如果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應當準予離婚,但分居兩年不是起訴離婚的必要條件。訴訟離婚的前提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破裂,如果不能證明感情破裂,則不利于法院判決離婚。
三、一方用財產出資購房如何保證出資人權益
婚后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產可以約定為一方所有。在夫妻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情況,首先適用雙方的約定,只是在雙方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才適用法律規定。
只要協商一致,完全有權進行夫妻財產的約定。進行夫妻財產約定時夫妻雙方應在協商一致后簽署夫妻財產協議。
夫妻財產協議最好辦理公證。只要雙方就財產的歸屬基于自愿的原則達成了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由于在爭議發生時往往會出現一方當事人對該協議的真實性等問題的質疑,所以雙方最好對協議辦理公證手續。
當然,雙方也可以通過律師對協議辦理律師見證手續。律師見證可以起到與公證相類似的作用。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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