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該怎樣訂立分居協議
所謂分居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不解除婚姻關系的前提下,就終止夫妻同居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
分居協議的內容包括:
1、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復合而要求離婚的,可協議離婚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2、分居的終止。協議分居可基于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制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3、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說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4、協議中要說明子女有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5、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分居協議該怎么訂立
1、分居協議關于子女撫養的約定。
協議中要說明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如何行使。
2、分居協議關于財產的約定。
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為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為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3、分居協議關于分居期限的約定。
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復合而要求離婚的,可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4、分居協議關于分居的終止的約定。
協議分居可基于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制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事實上,如果夫妻只是在法庭上說已經分居,但是無法拿出什么證據,那么法院是不會相信和采納的。所以,分居協議書最大的用處在于,可以證明夫妻確實分居了,這樣子法院就會更可能相信有分居事實的存在。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都可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