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老公出軌,違反了民法典規定的: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的原則。此時,女方想要離婚,但是男方不肯離婚,夫妻二人就不能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換句話說,女方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具體來說,女方需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院判決二人離婚。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性。一般來說,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首先對夫妻二人進行調解,如果感情還可以挽回,那么法院就不會判決離婚。如果男方的出軌事件,已經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且不可挽回,無法調解,那么法院就會準予夫妻二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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