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女方再婚可以挽回撫養權嗎
離婚后女方再婚可以挽回撫養權。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協議不成的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要求孩子的撫養權進行變更。撫養權的變更,離婚之后子女撫養權的變更,一是雙方協商解決變更,另外一種就是雙方無法協議的時候,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二、撫養費沒有證據法院給不給立案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院也會受理民事訴訟,也會立案審理。法院受理訴訟的條件是:有明確的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有沒有證據不影響法院受理訴訟,證據能否支持訴訟請求,是法院審理解除需要查明的事項。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訴訟請求,法院將會駁回訴訟請求。
三、爭取撫養權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滿足如下條件才能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備相應的撫養經濟能力;
3.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確認撫養權;
4.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5.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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