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不交投資款如何處理
股東不按公司章程章程規定出資的,公司可以要求股東補足出資,如果不如實出資,對其他如實出資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出資不足的補充】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二、股東出資不足的責任
在登記設立公司時,公司股東因資金不足、不愿實際出資等原因,時常會不按期出資,甚至沒有出資,這些行為實質都是出資不足的行為。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出資不足的,應該承擔以下責任:
1、出資不足股東要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不按約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不足股東要對公司承擔補繳出資額的責任。
(1)股東以貨幣(現金)出資的,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出資不足,應當及時向公司足額繳納。
(2)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當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股東應該補足其差額。
3、出資不足股東的相關股東權利應受到限制。公司法規定,股東出資不足,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行駛股東權利。例如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章程另有規定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東出資不足情節嚴重的話,有可能涉嫌虛假出資刑事犯罪,一經定罪,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因此,當股東因其他緣故不能按期出資的時候最好咨詢專業公司法律師的意見,評估未按期出資的法律風險。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未如實履行出資責任的,公司可以要求股東補繳出資,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并且對公司債務以應繳出資為限,承擔連帶責任。 該內容由 沈旭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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