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強拆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復》的相關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符合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一、安置方案怎樣處理拆遷協議糾紛
拆遷安置協議糾紛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一致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訴訟,當事人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公司拆遷程序是怎樣的
企業拆遷主要涉及到以下流程:
1、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頒發拆遷許可證
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
4、拆遷人書面通知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
5、被拆遷人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了解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安置地點和搬遷過渡方式等事項
6、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承租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約定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1)達成協議自動履行。
(2)達成協議不履行,在拆遷期限內未給予補償或拒絕搬遷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協議一方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3)拆遷達不成協議,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管理部門裁決。房屋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a.當事人認可裁決內容時,可依裁決自動履行。
b.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
(a)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b)當事人一方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貨幣補償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有嚴格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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