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能會吊銷,辦理程序:1、攜帶《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在15日內到車輛管理所的受理窗口辦理登記手續,領取滿分學習通知書;2、按時參加滿分教育學習,學習結束領取《“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3、攜帶身份證明和《“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按時參加“科目一”考試;4、參加交通違法記滿12 分考試不合格的,重新預約,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5、一個記分周期內2次以上記滿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后預約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6、經相關考試合格后,領取《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有暫扣處罰的需等暫扣期結束)到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現階段處理清分時對異地違法滿分扣證的,考試合格后還需要駕駛人持駕駛證到核發地車管所進行核實才能消除記錄,避免駕駛人直接補辦駕駛證);7、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辦理降級換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被扣12分,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參加科目一的學習和考試。自公安交管部門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未參加學習的,公安交管部門將公告其駕駛證停止使用。駕駛證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駕駛人可憑駕駛證到所屬交警大隊咨詢或辦理消除違法行為,經參加公安交管部門通知的學習并接受考試合格,可恢復駕駛狀態。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荚嚭细竦?,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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