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有時間限制。區分下列情況具體確定:
1、現場調查的,在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作出事故責任認定;
2、肇事逃逸的,自查獲駕駛人后十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
3、需要鑒定的,自鑒定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
一、交通事故發生后處理流程如下:
1、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保存證據、搶救傷員;
2、向交通警察報警;
3、在確保區安全的情況下,將車輛轉移到不影響交通的位置上并樹立危險標志;
4、撤離現場,等待交通警察來處理后續事宜。
二、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
1、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事故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不負事故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損害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沒有造成損害,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沒有成為客觀事實,不能談上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主觀上的過失。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心理上存在著過失,即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存在著故意造成的不屬于交通事故的范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綜上所述,出了交通事故一般10-15個工作日出結果。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