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房產證寫誰的名字與誰出首付款、誰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沒有關系,關鍵看購房合同是誰簽的字,誰簽字將來房產證辦下來就會體現誰的名字,如果兩個人都簽了(甚至多人),那么主購房人持有房產證,其他人持有房屋共有權證。 2、因為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包含夫妻,不含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說夫妻一人申請貸款,一個人是主申請人,另一個人是共同申請人,而且執行誰購房誰貸款的原則。因為你們沒有結婚所以購房合同必須有兩個人簽字(只少他要簽字),才可用他的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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