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大隊的處理流程如下: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受案報案,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處理事故。
2、交通警察到達現場后,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同時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以進行事故責任的認定。
3、道路交通事故可以走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警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4、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肇事責任人進行警告、罰款、暫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行政處罰。認為構成犯罪的,應當立案偵查?!兜缆方煌ò踩ā返谄呤l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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