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馬上將啟動的車停下來在確保道路安全的狀況下,將汽車停下來,再把緊急燈打開。如果還是被撞方,這個時候應該將對方車牌記下,防止對方跑掉。2、將三角警示牌按照規定擺放到正確的位置。3、當出現受傷人員時,先觀察傷者情況。4、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為了防止有人破壞現場,所以要提前對現場進行拍照保留證據。5、及時報警并通知其他有關部門現場證據保留之后,就要及時報警。之后再通知有關部門,例如保險公司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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