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在設立遺囑時,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能力,在國外,遺囑能力并不等于行為能力,可是達到一定年齡的未成年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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