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由一個人承擔債務,撰寫方式是:寫明雙方的姓名等基本信息情況;寫明雙方的財產分割協商一致的意見;寫明債務由一個人人承擔協商一致的意見;有子女的,寫明子女撫養權確定的情況等。
一、如何簽離婚協議中的注意事項
簽離婚協議注意事項有:
1.必須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2.寫明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合理分割;
3.應寫明有無子女,子女由哪一方撫養,撫養費、教育費、醫藥費等費用雙方如何承擔;
4.寫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有無債權債務;
5.寫明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事項。
二、懷孕怎么寫離婚協議書
懷孕寫離婚協議書,要有四個方面的內容。具體如下:
1、寫明夫妻的姓名、職業等基本情況信息;
2、寫明雙方協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
3、寫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及子女出生后撫養權分配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需要雙方當事人的簽名,以及寫清楚日期。
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要寫清楚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能夠手寫分居協議書嗎
可以手寫分居協議書,夫妻分居協議書開頭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然后正文寫明在夫妻雙方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就分居達成合意,并寫明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列明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子女撫養權等問題,最后雙方簽字寫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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