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員工離職公司時,公司應該依法支付其目前為止應得的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1、向相關負責人提出異議,與其自由協商;2、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3、進行調解或者仲裁;4、提出訴訟。
一、自離不發工資是否違法
自離不發工資是違法的也是不合理的行為。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公司是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的,但是公司在員工自動離職不發放工資是不合法的。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工資的,員工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離職公司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權:
1、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2、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直接向人民法院請求支付令;
5、其他。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周六日發工資能不能發
周六日發工資不能發。因為銀行不上班不能夠發工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每月都至少支付一次工資。如果是放工資的時間遇到節假日或者是休息日的話,那么就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不發工資處理方法如下:
1、公司不發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當勞動局監察大隊確認情況后,會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2、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可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三、老師有教育機構兼職沒給錢怎么辦?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兼職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此時需要當事人提交相應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然后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這個過程中證據的提供是很重要的。當事人要證明自己與該單位之間是存在兼職關系的。
4、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二如果是在校學生做兼職的。由于在校大學生不具備勞動關系主體資格,不能成為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所以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是勞動關系,而是雇傭關系,勞動局無權管轄。要是在按要求做完兼職后單位不發工資的話,可以與之進行協商。如果跟單位協商不成,只能自己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單位支付報酬。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在單位兼職的事實,單位支付報酬的標準,的工作時間和應支付的報酬等。目前,有的在校學生也會利用休息休假的時間做一些兼職,如果此時做兼職不發工資的話,那么其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在校學生不具備勞動關系主體資格。而對于那些勞動者做兼職的,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訴訟、提起勞動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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