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別人亂停車在家門口的處理辦法如下:
1、先看看車的擋風玻璃處是否留有車主電話,如果有,可以直接打電話給車主叫其開走;
2、車主未留電話的,建議撥打114,將車牌號報給客服,就可以通知到車主挪車了;
3、也可以通過拔打122交通事故報警服務電話,在交警的幫助下拖車挪走;
4、如果經常有人在自家門口亂停放車,可以提前預防,比如在家門口擺上禁停車標志,或者放電動車、放一些不要了的紙箱在門口空地處;
5、及時注意觀察,對準備亂停放的車輛予以及時制止,勸其到正規停車點停車;
6、政府有關部門在城市建設規劃中,應規劃建設數量足夠的停車位,為市民停車帶來方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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