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離婚時夫妻共同房產的分割以協商優先,房屋的分配比例、分配方式、分配期限首先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
2、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房屋最終該如何分割。
法院在分割房屋時,具體可以依照下面規則進行處理:如果雙方都需要取得房屋產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法院應當準許;
如果只有一方希望取得房屋產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進行拍賣,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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