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8歲不能領結婚證。根據我國的規定,無論男女,十八歲都不能領結婚證,我國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子滿二十二歲,女子滿二十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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