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雙方都要分出債務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4:07:23
離婚后雙方都要分出債務嗎?
法律分析:雙方離婚單獨債務不可以分割。如果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個人進行償還。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有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二、三款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二、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導讀法律分析:雙方離婚單獨債務不可以分割。如果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個人進行償還。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有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二、三款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二、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分析:雙方離婚單獨債務不可以分割。如果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個人進行償還。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有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二、三款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二、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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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雙方都要分出債務嗎?
法律分析:雙方離婚單獨債務不可以分割。如果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個人進行償還。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有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二、三款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二、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