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網絡上被騙錢財,建議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并提供財產損失的相關證據材料,便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于被詐騙的財物及其享息,如果司法機關已經查封、扣押、凍結,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詐騙財物占被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享息總額的比例發還給被害人??梢?,網上被騙錢后,如果方法得當,措施及時,是有可能追回的。
一、金融詐騙所得怎么處理
1、行為人實施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后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如果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騙款物占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給被害人;如果能夠確定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不屬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無法發還被害人的,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2、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于歸還個人欠款、貸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屬于惡意取得,應當一律追繳;如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3、對多次進行詐騙活動,并以后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財物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照實際為換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二、警察抓到詐騙犯了,財物能追回嗎
不一定,如果贓款被詐騙犯花了一分不剩,就算抓到犯人警方也沒有辦法追回。但警方要是追回贓款,就會馬上還給受害者。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案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應當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作出處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后,有關機關應當根據判決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進行處理。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繳國庫。
司法工作人員貪污、挪用或者私自處理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處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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