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多久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4:10:49
沒簽勞動合同多久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由此可見,雙倍工資仲裁時效為一年,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計算。因此,如果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已滿兩年,那這個二倍工資就過了仲裁時效。只要單位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資,則勞動爭議仲裁委或法院就都不會支持該請求。要是提起二倍工資要求時,還沒過這個時效的,那么需要按照下面流程去仲裁:1、要準備好如下材料:(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3)員工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4)復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導讀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由此可見,雙倍工資仲裁時效為一年,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計算。因此,如果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已滿兩年,那這個二倍工資就過了仲裁時效。只要單位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資,則勞動爭議仲裁委或法院就都不會支持該請求。要是提起二倍工資要求時,還沒過這個時效的,那么需要按照下面流程去仲裁:1、要準備好如下材料:(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3)員工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4)復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由此可見,雙倍工資仲裁時效為一年,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計算。因此,如果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已滿兩年,那這個二倍工資就過了仲裁時效。只要單位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資,則勞動爭議仲裁委或法院就都不會支持該請求。要是提起二倍工資要求時,還沒過這個時效的,那么需要按照下面流程去仲裁:1、要準備好如下材料:(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3)員工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4)復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2、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最后,其實現在挺多公司為避免承擔員工社保什么的,所以就不積極簽勞動合同,嚴重損害勞動者的利益,要是還不肯積極拿二倍工資的,那么員工就要積極去申請勞動仲裁維權,注意不要錯過一年的時效。相關法律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要在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梢窃趧趧雨P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是不受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的。但這一點里面還是要注意的,二倍工資中屬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取得的勞動報酬的部分,就適用《調解仲裁法》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即就是不受一般仲裁時效的限制,而在勞動者主張二倍工資時,因沒有積極簽勞動合同行為處于持續狀態,所以這個時效可以從其主張權利之日起向前計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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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多久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由此可見,雙倍工資仲裁時效為一年,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計算。因此,如果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已滿兩年,那這個二倍工資就過了仲裁時效。只要單位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資,則勞動爭議仲裁委或法院就都不會支持該請求。要是提起二倍工資要求時,還沒過這個時效的,那么需要按照下面流程去仲裁:1、要準備好如下材料:(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3)員工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4)復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