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財產分割到哪種情況可以申請仲裁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3:38:24
離婚后財產分割到哪種情況可以申請仲裁
法律分析:“離婚后的財產分割能否仲裁”這個問題。根據《仲裁法》第三條的規定,離婚后財產分割不能仲裁。如果夫妻雙方先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另案起訴或者協商處理財產的問題,也是可行的。但是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委進行裁判,并接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對于婚姻這種涉及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不能進行仲裁,即使雙方有過類似的協議仲裁委員會也會視情況處理,一般不會受理。
導讀法律分析:“離婚后的財產分割能否仲裁”這個問題。根據《仲裁法》第三條的規定,離婚后財產分割不能仲裁。如果夫妻雙方先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另案起訴或者協商處理財產的問題,也是可行的。但是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委進行裁判,并接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對于婚姻這種涉及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不能進行仲裁,即使雙方有過類似的協議仲裁委員會也會視情況處理,一般不會受理。
法律分析:“離婚后的財產分割能否仲裁”這個問題。根據《仲裁法》第三條的規定,離婚后財產分割不能仲裁。如果夫妻雙方先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另案起訴或者協商處理財產的問題,也是可行的。但是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委進行裁判,并接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對于婚姻這種涉及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不能進行仲裁,即使雙方有過類似的協議仲裁委員會也會視情況處理,一般不會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吨腥A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三條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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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財產分割到哪種情況可以申請仲裁
法律分析:“離婚后的財產分割能否仲裁”這個問題。根據《仲裁法》第三條的規定,離婚后財產分割不能仲裁。如果夫妻雙方先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另案起訴或者協商處理財產的問題,也是可行的。但是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仲裁委進行裁判,并接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對于婚姻這種涉及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不能進行仲裁,即使雙方有過類似的協議仲裁委員會也會視情況處理,一般不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