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是指權利人在法定范圍內,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與債權共同構成民法上的財產權制度。分自物權與他物權、用益物權與 擔保物權 等。 根據《 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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