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兩地分居離婚的財產劃分原則是首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債務劃分原則是,首先應當由共同財產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是怎樣的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是什么?
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是:男女平等原則、雙方協商原則、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原則。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夫妻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債務和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
三、結婚兩個月離婚,家產怎么分?
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財產分割跟結婚時間沒有關系?;橐龃胬m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離婚財產分割原則: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3、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4、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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