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后買的車子并不是寫誰的名該車子就歸誰了,只要買車子的錢確認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無論寫的是誰的名字,汽車都是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的。
一、房本上兩個人名字 產權屬于誰
一、房產證是所有權權屬證明,因此房產證加上雙方的名字就屬于是共同的財產,所以無論是什么時候買的房子,只要加上名字就屬于共同財產,就算在結婚后,一方將在婚前購買的屬于個人的房產加另一方名字,也要視為是已經完成的房產贈與行為,已經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能再視為個人財產,所以,房子的產權是夫妻共有的。
二、房本上兩個人名字,離婚的分配方式如下:
1、房產證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
2、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三、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一人簽字合同仍然有效的情況如下:
1、如果其中一個產權人取得另一產權人的房屋買賣委托書,其有代為進行相關房屋買賣的權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權的產權人一人簽字辦理,合同有效。
2、如果其中一個產權人未取得另一產權人的房屋買賣委托書,但買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對房屋出售有代理權,且支付合理價款時,合同有效。
3、如果其中一個產權人出售房產時未取得另一產權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簽字后,另一產權人事后追認同意的,合同有效。
總而言之,房本上兩個人名字,房產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產權是夫妻共有的。原則上房屋產權以登記為準,但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無論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領結婚證后買房子屬于共同財產嗎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且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無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是使用夫妻一方個人資產全款購買,房產證上寫出資方個人名字,應認定為出資方個人財產。
三、車子的歸屬是兩人離婚了房子都歸男方
如果房子和車子是男方婚前購買的,且房產證明和購車合同上都只有男方名字,那么離婚時房產車子都會判給男方;如果房子和車子是男方婚后買的或者在婚前的購買登記上女方名字,那么離婚時房產與車子都是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割。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