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時,如果雙方分居,一方的債務不一定是共同債務。這里有兩種情況:
1、中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受到另一方的虐待,不能一起生活,離家出走。出走人為日常開支和治療疾病,撫養子女所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清償,承擔連帶責任。
2、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因關系惡化而分居,一方從事經營所負債務,其收入也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屬于個人債務。個人應當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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