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分居期間的財產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因為分居期間也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以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雙方都未出現婚姻中的過錯行為,那么按照財產分割一般法定原則分割即可。如果雙方有婚前財產的,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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