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代理的構成要件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4:47:29
職務代理的構成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職務代理的構成必須滿足。其一,代理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如果代理人不是該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其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從事代理行為,屬于一般的委托代理,比如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不屬于保險代理人,其展業行為系職務行為,視為保險人的行為,而保險代理人所從事的保險代理活動就屬于一般的委托代理范疇。
導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職務代理的構成必須滿足。其一,代理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如果代理人不是該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其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從事代理行為,屬于一般的委托代理,比如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不屬于保險代理人,其展業行為系職務行為,視為保險人的行為,而保險代理人所從事的保險代理活動就屬于一般的委托代理范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職務代理的構成必須滿足:
其一,代理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如果代理人不是該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其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從事代理行為,屬于一般的委托代理,比如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不屬于保險代理人,其展業行為系職務行為,視為保險人的行為,而保險代理人所從事的保險代理活動就屬于一般的委托代理范疇。
其二,代理人實施的必須是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若非職權范圍內的事項。這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可以理解為該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該工作人員(即代理人)的一攬子授權,無須在每次與第三人交易時都要提交有關書面授權書,其職務、職權本身就是委托授權的證明。
其三,必須以該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這也是代理的一般構成要件。
一、什么是職務代理
職務代理確有不同于委托代理的某些特征,如職務代理的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工作人員;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與其說是受民事法律關系的約束,不如說更多地受勞動法律關系或行政法律關系的約束,職務代理相對穩定,除非代理人職務變動,其代理權一般不能剝奪等。
但職務代理又具有委托代理的本質特點,即都是被代理人單方授權行為的結果,盡管其授權形式各有特點,代理人都只能在授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對外進行民事活動等。因此,職務代理實質上是委托代理的特殊形式。
二、職務代理的法律后果如何
職務代理的法律后果,發生與一般委托代理相同的后果,即其與代理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該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職務代理的構成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職務代理的構成必須滿足。其一,代理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如果代理人不是該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人員,其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從事代理行為,屬于一般的委托代理,比如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不屬于保險代理人,其展業行為系職務行為,視為保險人的行為,而保險代理人所從事的保險代理活動就屬于一般的委托代理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