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每月總工時不得超過212個小時。根據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用人單位強制加班違法嗎
肯定違法。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撥打12333投訴都是可以的。
這里要清楚一點什么是強制加班,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用人單位違反上訴規定,強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則屬于強制加班。
二、月度加班時間規定是多長時間
用人單位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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