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辭退有經濟補償金嗎
口頭辭退勞動者有沒有經濟補償金,要依據辭退勞動者是否違法而定,如果是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就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試用期能否隨便辭退員工
我國現行勞動法規對試用期的規定有明確的規定,合理合法的試用期受到法律的保護。
《勞動法》第25條關于用人單位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之一“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是指勞動者實際上不符合用人單位招工要求的條件和標準。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必須是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
往往很多用人單位只是簡單的認為試用期內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導致勞動爭議的發生。
因此,對于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最好能夠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有利于對員工的管理和避免勞動爭議難以舉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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